各学院、部、处、办及直属单位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全省高校教育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》(黑教师函〔2019〕79号)和《东北农业大学开展教育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(东农校发〔2019〕15 号)的要求,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开展自检自查,填写《东北农业大学教育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自检自查表》,具体要求如下:
1.针对自检自查事项,查找本单位是否存在相关问题,如存在相关问题请填“是”,同时填写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所在单位处理意见;如不存在相关问题请填“否”,并在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所在单位处理意见中填“无”。预防措施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。
2.各单位请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前报送本单位教育“微腐败”自检自查情况和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工作季度总结。
3.材料报送:各单位将表格填好后,须请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报送地点:主楼829室。联系人:窦大昶,联系电话:55191989。
中共东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9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