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2017年12月29日 16:56  点击:[]

各分党委(党总支)、各学院、部、处、办及附属单位:

2018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纠正‘四风’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”的指示精神,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紧盯年节假期重要节点,强化廉洁纪律要求,确保节日风清气正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我校廉洁过好2018年元旦、春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加强廉洁纪律教育

学校各党委、总支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,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,将习总书记关于“纠正‘四风’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”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认真贯彻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、《高校教师师德“红七条”》等纪律要求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廉洁从政、廉洁从教意识,大力弘扬新风正气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打造风清气正、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。

二、严格执行廉洁过节的规定

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,切实做到令行禁止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,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,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,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
三、严肃执纪监督问责

各分党委(党总支)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“四风”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,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,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、抓在手上、落到实处。学校纪委(监察处)要积极配合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,强化监督检查,及时纠正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行为。对情节严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,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,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
监督举报电话:55191008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东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12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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